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史望颖 通讯员 张土良)随着暑假临近,浙江省宁波市教育局、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今年宁波各区(县、市)将全部开展义务段学生暑期托管工作,做到有条件的学校全面开展、有需求的学生全面覆盖。
去年,宁波率先在浙江省试点开展暑期托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今年暑期托管主要面向本区(县、市)范围内小学1—5年级、初中7—8年级的义务阶段在校学生开展,鼓励面向小学、初中毕业班级学生开展,优先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双职工家庭等群体的就近就便托管服务需求。
根据要求,暑期托管服务总时间原则上不低于4周(不含周六、日),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每天开始及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遵循公益普惠原则,采取财政补贴、适当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收费标准50元/人·天(不含中餐费)。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
暑期托管服务参照校内课后服务模式开展。在基本托管服务方面,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自习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在素质拓展服务上,学校可结合实际,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开展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劳动教育实践和职业体验或小型比赛等。其中每天应组织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
通知强调,学校开展暑假托管服务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按照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纳入督导检查范围。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暑假托管服务;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增加学生负担;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暑假托管服务期间上新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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